来源:中保新知

附加增值服务,成为当下保险业获客的重要方式。不过,违规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的利益仍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向长江财险、合众人寿、国华人寿以及辖区内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发布提示函,要求规范保险业务活动中以“特药卡”等形式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以外利益,严禁违规向保险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
这并非监管第一次就该问题发文。早在2024年11月,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曾向辖内人身险分公司下发通知,明令禁止这一行为。

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保险的存在就是给消费者带来安心与保障,但迫于销售压力,这样类似的“返佣”方式,容易搅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并对后期的理赔服务埋下纠纷隐患。
01
严禁赠送
湖北监管局表示,近期在监管工作中发现一些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等权益卡,涉嫌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为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经营风险与合规风险,湖北监管局明确表示,要严禁违规向保险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
其实,这已不是监管第一次就该问题发布提示。2024年11月,河南监管局就曾向辖内人身险分公司下发通知,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以“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形式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以外的利益,并鼓励险企探索差异化经营,适度提供满足保险消费者需要的增值服务。2025年“3·15”期间,广东“3·15”晚会也曝光了买保险赠特药卡这样的返佣陷阱。
分析监管整顿背后的原因,除了要整顿保险市场秩序外,更重要的是要防范更大的风险。
据悉,“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提供方为第三方机构,这些第三方机构规模小、实力弱,且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相关产品模仿保险产品的条款设计和赔付责任,易引发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就比如某客户因为想要这类特效卡而专门买了保险,但事后真的需要用这项服务时,或许这家不具备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第三方机构已不复存在,或者这项服务并不能如实兑现,消费者必然会找保险公司,但因为这并不属于保险责任,就很容易引发三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会让消费者混淆服务商权益和保险之间的关系。基于此,监管也在加大力度整治这样的违规行为。
02
起底乱象
说到特药与CAR-T,其都是针对重大疾病的药品或治疗方式。
其中,特药是指治疗重大疾病的特殊药物,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癌症治疗药物、罕见病药物、造血干细胞移植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等。特药具有疗效确切且无替代治疗方案的特点,这些药物通常具有较高的疗效和针对性,但也相对昂贵。一些地区已将特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也有一些地区需要患者自费购买。
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则是一种治疗肿瘤的新型精准靶向疗法。近几年通过优化改良,在临床肿瘤治疗上取得很好的效果,是一种非常有前景的,能够精准、快速、高效,且有可能治愈癌症的新型肿瘤免疫治疗方法。但CAR-T的治疗费用非常昂贵。
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生活方式的调整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国重大疾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像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疾不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还会给患者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治疗一场重大疾病的平均费用在数十万元不等,这还不包括后续的康复护理费用,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这样的费用往往难以承受。正是这样的现实,激发了人们对特药与CAR-T的高需求。
回到保险业,据了解,推行特药等这类增值服务,是从寿险开始的,这是营销员获客的“敲门砖”,尤其是在“开门红”期间。当然,在此期间,来自药企比较激进的推动方式,也助长了这类增值服务在保险业的“普及”。
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增加这类服务客户更容易被吸引,不过在后期的承保中,保险公司就会承担很大的风险。“一旦触及到特药等,理赔是一定的,保险公司肯定也是亏的。后来在一些长期保险产品中,这项保障责任基本被拿掉了,目前在一些一年期的保险产品中,还会有关于CAR-T及特药的增值服务,但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小了很多。”
如是所言,目前除了以赠送名义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特药卡”等权益卡这类行为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外,还有一种正规的操作,即将特药保障或者CAR-T治疗纳入到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中,例如短期的重疾险、百万医疗险或惠民保等。
03
理清边界
不可否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给予优质客户、长期客户一些促销性质的小礼品甚或抽奖是很多行业都会存在的销售手段,是增强客户体验的方式。就保险来讲,完善增值服务也成为保险公司开拓和留住客户的重要手段。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提及,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可以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列明,也可以另行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合同。《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也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单独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应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保险公司应规范开展和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等。
保险公司提供增值服务无可厚非,尤其是优质的增值服务还能够增强客户黏性,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保险业务的扩大。但以搞噱头、博眼球的方式,来赠送昂贵的权益卡作为“增值服务”,则很容易因第三方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引发保险纠纷。
为此,湖北监管局要求各保险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营销人员管理,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向消费者赠送权益卡;严禁采购、储备、分发权益卡用于邀约、促单、回访;严禁在保险产品宣传、讲解过程中,将权益卡与保险公司挂钩,误导消费者权益卡权益由保险公司提供;严禁将权益卡所宣称的特药补贴、费用报销等功能与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混为一谈,变相夸大保险责任,欺骗保险消费者。
同时,监管也在鼓励合规的增值服务。如细分客户需求,探索提供满足不同人群需求的差异化服务举措;注意区分合法增值服务和违法违规给予保险合同外利益之间的边界,严守合规底线,严禁为客户提供违反监管规定的增值服务;根据公司自身服务能力、客户需求和健康保险业务特性,提供科学合理的健康管理服务。
针对这些问题,湖北监管局要求各保险公司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辖内各级分支机构是否存在向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行为,及其他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的行为。如出现,应马上停止,并积极化解纠纷,防范风险和隐患。
事实上,杜绝营销乱象,需要从根源来规范和清除。监管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强化内控管理,抓实合规培训,严管人员和渠道,坚决杜绝各级机构采购上述权益卡用于保险业务活动的行为。